《孙子兵法.谋攻篇四》
社会语录
02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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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用兵之法,十则围之:
五则攻之,倍则分之,
敌则能战之,少则能逃之,
不若则能避之。
故小敌之坚,大敌之擒也。
《孙子兵法.谋攻篇》
用兵的原则,兵力是敌人的10倍时就围歼他们;
兵力是敌人的五倍时,就正面进攻他们;
兵力是敌人的一倍时,就要设法分散他们,
然后逐个击破;
势均力敌时,就要想尽办法战胜他们;
兵力少于敌人时,最好选择逃跑,设法摆脱敌人;
实力不如敌人就要避免开战。
所以,弱小的军队最好不战,如果坚持硬拼,
其结果必然是被强大的敌人消灭。
用兵的基本法则是:
根据敌我强弱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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